机职鉴字[2021]23号
机械行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把职业技能培训作为保持就业稳定、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坚持需求导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就业创业需要的目标,在积极响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工作前提下,在机械行业加大加快推进社会各类型人员的培训,努力建设一支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的目标。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作为行业权威组织,拟面向各类型机构开展社会化培训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对象
本次活动面向国内各行业企业职工、院校机械类相关专业教师及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农民工再就业、职工转岗、就业困难人员)。
二、参培范围
企业或个人依据《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详见附件2)按要求申报相关的职业(工种),机械指导中心结合申报情况进行安排,统一公布开展技能提升培训的具体事项。
三、组织形式和内容
企业及个人根据通知要求自行申报,机械指导中心依托行业专家、行业骨干企业以及机械行业职业能力评价机构,结合自身资源统筹安排,经培训合格且符合初、中、高级工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者可参加本职业(工种)考核工作。
四、考核、评价方式
考核评价包括理论知识考试、操作技能考核等内容。培训考核合格者,由机械指导中心颁发相应等级证书。
五、有关安排及要求
机械指导中心将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当前职业发展状况以及参培人员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制定培训计划及方案。培训分为自学、企业自培和集中培训等方面;具备相关场地、设施、设备及师资等培训条件的企业可参照培训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拟申报人员进行自培(此部分学时计入总培训学时);集中培训采取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国家(行业)标准相应等级的解读、职业规范、工匠精神、质量管理等。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根据实际需求,填报《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申报表》(详见附件3),于2021年5月1日前将申报表发送至指定邮箱:jxjdzx@126.com。
机械指导中心将于2021年6月1日前统一公布技能提升培训工作的具体安排,并于7月-9月开展相关培训、评价工作。
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
联系人:程振宁、郭一娟
电 话:010-83069051,83069039
E-mail:jxjdzx@126.com
网 址:www.ostami.org
微信公众号: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甲397号
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附件1:初、中、高级工申报条件
附件2:《机械行业职业能力水平评价范围》
附件3:参培回执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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