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机械工业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则》的通知
时间:2021-03-06 17:37:14来源:本网站

机械行业各级人才评价机构:

为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办国办发[2018]16号)精神,加强机械工业人才评价工作的质量督导,建设一支合格的质量督导人员队伍。根据人社部印发的《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程(试行)》(人社职司便函[2020]5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机械工业人才评价工作实际,特制定《机械工业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则》(见附件1),并通过机械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与各级人才评价机构签订《机械工业人才评价质量管理责任书》(见附件2)规范质量督导行为,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机械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及能力水平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则》的通知”废止。

附件1:《机械工业人才评价质量督导工作规则》

附件2:《机械工业人才评价质量管理责任书》
 

                                  二○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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