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3-12 17:57:07来源:本网站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管理工作,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教职成〔2011〕64号),现就做好2020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学校中专部,下同)新增专业审批、备案工作通知如下。

           一、 科学规划设置新增专业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根据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要求,优化专业结构,认真研究2020年新增专业,专业设置应以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以下简称《目录》)和增补专业为基本依据,目录外专业原则上不再增设。各中等职业学校每校每年审批与备案新专业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中等职业学校连续3年未招生的专业,需按照新专业设置、审批和备案手续重新设置、审批和备案。

  二、严格新增专业审批和备案程序

(一)新增非国控专业审批、备案程序。市、县属中等职业学校新增专业,经学校主管部门同意,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审批。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新增本行业领域的专业,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由学校根据办学实际自主设置,报省教育厅备案设置;新增非本行业领域的专业,报省教育厅审批。高等学校中专部新增专业,报省教育厅审批。

(二)新增国控专业审批、备案程序。根据《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开设医药卫生、公安司法、教育类等国家控制专业,应当符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或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提出申请,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省教育厅审批后开设。

为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和管理,优化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对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进行摸查和梳理。请各地、各学校认真规范、优化专业设置,2020年设置专业应与即将公布的2020年具有招生资质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专业一致。

三、材料报送工作要求

1.2020年拟新增专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应认真填报《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申请表》(附件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新增专业的申报工作。

2.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中专部请于3月23日之前,将《河南省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拟新增专业汇总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材料报省教育厅备案。同时,请将电子稿发送至69691878@163.com邮箱。

3.拟新增国控专业的学校,需经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再报省教育厅审批、备案。3月23日之前,提交所有相关材料。

省教育厅联系人:魏恒  任远

联系电话: 0371-69691878    0371-69691863

电子邮箱:69691878@163.com

材料邮寄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省教育厅d822房间(邮寄材料请用中国邮政ems)

本文件及申请表可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教育厅文件”一栏中下载。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设置专业申请表                 

   2.河南省2020年中等职业学校拟新增专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