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9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综合高中班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
时间:2019-07-18 10:53:10来源:本网站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有关高等职业院校,有关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跨省招生计划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及校外教学点的通知》(教办职成〔2019〕136号)要求,有关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和中等职业学校(含高等职业院校中专部,下同)严格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认真组织了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的申报工作。经省教育厅研究、复核、公示,现将2019年度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和校外教学点(班)备案学校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希望开展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的中等职业学校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把开展合作招生、设立校外教学点作为探索中职优势互补深度合作、拓展招生的有效方式,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职成〔2018〕3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行为的通知》(教职成〔2018〕600号)要求,严格执行“10个严禁”“25个不得”“10个禁止”的工作要求,杜绝违规招生和违规办学行为。各合作学校要严格按照合作协议要求,明确责任、履行职责,加强管理、规范行为,切实做好中等职业学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的年审、备案、学籍注册、学生管理、转学、资助等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稳定,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本通知公布的专业进行招生、办理招生手续,公布的招生计划为指导性招生计划,各学校如超出计划数量招生需按照备案程序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对开展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和设立校外教学点(班)学校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未经备案的中职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和设立校外教学点行为属于违规办学行为,省教育厅将加强督导检查力度,对违规办学的学校,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严厉追责。

 

附件:2019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和校外教学点备案学校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