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5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教师厅函〔2014〕9号)要求,教育部下达我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人数为765名(其中专业带头人培训任务142人)。在各地市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预报培训需求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决定下达我省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和时间要求
(一)落实参训人选(7月10日之前完成)。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2015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依据预报名情况,组织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参训;同时下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见附件2),及时通知被推荐教师填报《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纸质材料并进行网上注册。
(二)学员注册(7月15日之前完成)。被推荐参训教师登录职业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网址:http://gpei.tute.edu.cn)“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专栏进行网上注册(我省学员报名验证码:15161516)。个人所有填报内容要详细、准确、规范,其中,教师所在学校名称要填写全称(以单位公章名称为准),通讯信息要准确填写固定电话和手机号码,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出现不被录取、经费无法正常拨付或其他问题,将由本人(直管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资格审查(7月15日之前完成)。省教育厅按照有关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登录“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审查已注册学员报名资格,确认符合条件后批准报名。
(四)学员报名(7月15日之前完成)。学员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选择培训基地并报名(参加骨干教师培训的教师可以根据附件1选择承担我省培训任务的基地进行报名,若所选基地已报满,则依次选择下一个承担我省培训任务的基地报名;参加专业带头人培训的教师,可以任意选择基地进行报名)。个人在网上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和流程,严格按照指定的培训专业填报,不经省教育厅批准,不得擅自修改专业。
(五)资格复核和录取(7月15日之前完成)。培训机构登录“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对参训教师进行资格复核,批准符合条件的教师报名并通过“国家级培训管理系统”发放录取通知。
(六)公布参训教师名单(7月25日之前完成)。省项目办将通过管理系统下载被录取的全部参训教师名单,发文通知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要在接到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参训教师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统一报送至省教育厅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培训项目管理办公室,由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批盖章后返还参训老师。
(七) 学员报到。参训教师要按照培训机构录取通知规定时间参加培训,培训地点、培训时间可直接与各培训基地联系,报到时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学员推荐表》交至培训机构。
二、学员管理
参加国家级培训的学员须按照录取通知规定时间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应事先向培训机构说明理由,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延期报到时间不得超过5天。延期报到超过5天或无故逾期3天未报到者,取消培训资格,并由培训机构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国家级培训实行考勤制度,学员因故不能参加培训活动须同时向培训基地及项目管理办公室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累计请假超过5个教学日或无故旷课2次者,不予结业,已发生费用由学员所在中等职业学校或个人负担。对报名并经省教育厅及培训基地审核批准后无故不参加培训或严重违反培训纪律者,取消该教师5年内参加出国进修、国家级、省级培训等各类培训的资格,并在全省通报。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按照规定的工作环节和时间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紧实施,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培训任务。
(二)各地要把项目的组织实施与本地区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兼顾教师国家级培训和省级培训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积极探索进一步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服务职教事业发展的长效机制,统筹布局、均衡安排,为推动提高全省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打造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品牌,促进职业教育内涵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三)中央财政资金将转移支付到地方财政,再逐级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学校,中央财政资金到位之前,学校应全额垫付教师培训费用。各地要做好资金拨付的跟踪、协调工作,确保资金顺利拨付到参训教师所在学校。
本文件及表格可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下载。
联 系 人:崔自杰(项目办) 电话:0371-65900927
任 远(职成教处) 电话:0371-69691879
材料报送及审核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号河南省机电学校综合楼北侧3楼322室
邮 编:450002
附件:1.河南省2015年度专业骨干教师国家级培训名额分配表
2015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