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学校的通知
时间:2016-01-30 11:24:29来源:本网站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 (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为加快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信息化应用水平,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第二批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的通知》(教职成〔2015〕264号)要求,经学校申报、教育局推荐、专家审核和现场答辩等环节,遴选确定了河南省工业学校等34所学校为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学校,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关有单位要按照现场答辩时专家的建议及要求尽快完善《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化校园试点项目申报审批表》和《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任务和分期实施计划,经批复后实施建设。各项目单位的建设周期为两年,第一期建设时间为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第二期建设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17年6月。项目建设方案一经批复,必须严格执行,建设过程中一般不得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项目学校必须重新按程序上报审定。

  二、对于批复建设的学校,省教育厅分期、分批安排奖补资金予以支持,部分单位的省级奖补资金已经下达至市、县教育局(《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5年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通知》(豫财教【2015】72号),其他单位的奖补资金也将近期下达至项目单位。各项目单位要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项目资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也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项目单位要统筹安排建设资金,按照有关财务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建设资金,确保资金使用效益。

  三、省教育厅将组成专家对试点学校实行跟踪指导,在试点建设周期过半时进行中期检查评估,评估合格的下达第二期省级奖补资金,建设期满后进行终期验收。验收合格的学校颁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数字校园”匾牌,对没有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的学校,取消试点学校资格,收回省级奖补资金。

  四、各地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要及时总结建设工作经验,加大对工作成效的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和典型引领作用,推动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和应用的科学发展。

  各项目学校请于6月30日前将完善后的《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化校园试点项目申报审批表》和《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一式两份,寄送至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执行办公室。联系人:王超超,肖立志;电话:0371-65927618;E-MAIL:hnjs@vip.163.com;工作QQ群264685378。河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联系人:王丽霞;电话:0371-69691879;E-MAIL:69691878@163.com。

 

  附件:2015年度中等职业学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试点学校名单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