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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关于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的通知
时间:2016-01-29 13:24:53来源:本网站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440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教学、实训、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带动职业教育的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现将《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财政厅

  2015年5月29日

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2014】48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豫政【2014】75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440号)精神,为全面提升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实训、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以信息化带动职业教育的现代化。经研究,决定实施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2014年开展试点建设的基础上,从2015年开始,按年度、分批次实施。至2018年,全省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达到标准化数字校园建设要求,到2020年全部达标。

  二、实施原则

  (一)省、市、县共建,分步实施。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有关文件要求首先对辖区内职业院校进行资源整合,做好统筹规划,将建设任务按年度分解,逐年实施。

  (二)统筹兼顾,公平公正。项目建设采取申建制度,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操作,分批遴选建设对象时,要兼顾公办和民办学校,市属和县属学校,做到一视同仁。

  (三)动态管理,示范引领。数字校园建设周期根据学校自身基础分1年或2年建设期。项目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对未完成建设任务或验收挂牌后未能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将予以终止建设或取消其称号。

  三、申建程序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独立设置的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是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或特色项目学校。如学校发展前景良好,在校生规模1800人以上,也可以申报。

  2.具有一定的数字校园建设与应用基础;具备一定的保障能力,能保证组织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能有计划、有步骤、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3.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对建设成效的预期和建设过程的风险有充分的论证和必要的准备。

  (二)立项程序

  1.学校申报。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编制完成《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方案》(附件2)。工作方案应包括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学校情况介绍、数字校园建设优势)、试点目标(总体目标、具体目标、建设思路及内容)、进度安排、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责任主体(项目建设负责人、项目建设团队)、预期成果等内容。各单位应于每年的11月20日前向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申报。

  2.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推荐。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组织有关专家对所辖区域申报的学校进行遴选,并于每年12月10日前将推荐学校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至省教育厅,每个省辖市每年可推荐2至3所,省直管县(市)推荐1所。省属学校根据学校自身条件直接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表》(附件1),编制完成《河南省中职学校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方案》(附件2)各3份,同时提交电子版。

  3.省级评审。省里组织专家对推荐上报的学校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下一年度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立项单位。

  4.项目实施。项目自批复后开始实施,建设周期根据学校自身条件基础,结合专家意见分1年或2年建设周期。各项目学校每半年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省里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全程指导、中期评估和项目建设期满验收,验收合格后授予“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数字校园”荣誉称号并挂牌。

  四、加强领导

  1.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财政厅负责全省数字校园建设实施的统筹管理和监督评估等工作。为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的指导和管理,省里将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各地信息化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实地指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学校要高度重视,统筹规划,健全机制、整合资源,加大力度推进建设工作。

  2.落实经费保障。对于批复建设的项目学校,省财政将以奖补形式对项目学校予以支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也应安排专项资金支持该项计划的实施。

  3.严格建设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发布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规范的通知》(教职成函〔2015〕1号)精神,省里研究制订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评估标准和动态监测机制。各地要依据《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附件3)要求,高标准、严要求,切实做好学校的信息化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积极引导、鼓励学校开展数字校园建设工作,支持学校申报省级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项目。各地的实施情况将作为职业教育奖补资金安排、实训基地建设等省级及以上项目安排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王丽霞;电话:0371-69691879;电子邮件:69691878@163.com。

  附件:1.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项目申报审批表

                 2.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计划实施方案

              3.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规范(试行